①租企一號產品(直接租賃)
直接租賃:出租人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國際或國內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向設備制造廠家購進用戶所需設備,然后再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主要融資租賃方式。
②租企二號產品(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又稱回租租賃或返租賃,出租人將自制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后向買方租回使用。
③租企三號產品(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又稱服務租賃或操作性租賃,是指出租人將自己經營的租賃資產進行反復出租給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資產報廢或淘汰為止的一種租賃方式。
①租租一號產品(同業合作、批量授信)
融資租賃公司與廠商系租賃公司合作,通過給予廠商系租賃公司一定授信額度,其有融資需求時,按照公司要求支付約定的保證金、手續費及相應設備發票等資料,公司審核后,條件滿足要求可直接放款給廠商系租賃公司,公司委托廠商系租賃公司開展租后管理、租金收取等工作,廠商系租賃公司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給公司,廠商承擔回購(擔保)責任。
②租租二號產品(轉租賃或聯合租賃)
轉租賃:指出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
聯合租賃:指多家有融資租賃資質的出租人對同一個融資租賃項目提供租賃融資,由其中一家租賃公司作為牽頭人,無論是相關的買賣合同還是融資租賃合同都由牽頭人出面訂立。
商業保理:供應商通過協議方式將現在或將來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從而獲取融資,或獲得保理商提供的賬款催收、壞賬擔保等服務。
通道類業務——無追索保理業務
銀行向融資租賃公司對其融資租賃產品開展保理業務。
通道類業務——外債通道類業務
外債通道業務模式是指境外金融機構以國內銀行開出的融資性保函為擔保條件,向境內注冊的外資租賃公司發放境外人民幣或者外幣貸款,租賃公司再與境內用款客戶辦理融資租賃業務。
銀行聯系客戶,推薦其重點客戶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銀行以其客戶資源優勢,向融資租賃公司推薦可操作融資租賃業務客戶,銀行收取中間業務費用。
類通道業務
類通道業務是指以銀行授信客戶為融資對象,以取得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為前提條件,融資租賃公司參考銀行審批意見,并獨立評審后,同意向客戶發放融資租賃款,銀行向融資租賃公司出具承諾函,承諾有效期內向客戶提供信貸支持,專項用于歸還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款項的業務合作模式。